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地理位置:逊克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边陲,小兴安岭中段北麓,黑龙江中游右岸,有135公理的边境线,与俄罗斯阿穆尔州米哈伊洛夫区隔江相望。气候特征:地处中高纬度地区,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日照时数2600小时左右,有效积温1700度–2300度,年平均气温0.5度,年降水量650毫米。无霜期:沿江区125天,南部山区95天。适宜农林牧渔业生产和植物生长繁育。面积及人口:行政区划面积17344平方公里,辖7乡2镇76个行政村,境内人口11万人,有鄂伦春、达翰尔、俄罗斯等15个少数民族,占总人口的10%。逊克县辖2个镇、5个乡、2个民族乡:奇克街道;边疆镇、逊河镇、干岔子乡、松树沟乡、车陆乡、新鄂鄂伦春族乡、新兴鄂伦春族乡、克林乡、宝山乡。境内有:良种场、种畜场、道干林场、干岔子林场、新立林场、三间房林场、逊克农场。